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

日前获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广东省政府审核同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厅于今年6月9月印发了《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今年9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了对两年内未能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再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

以下是广东省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通知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进我省数据中心等设施建设,经省政府审核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厅于今年6月9月印发了《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今年9月1日起执行。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AR/VR  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对数据的存储、交换、计算等应用需求急剧增加,合理布局有序建设数据中心,对于支撑网络强省、数字广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部分地区存在脱离数据中心实际需求,一哄而上、盲目跟风的现象。仅仅半年时间,全省在建和拟建的规模已经超过规划确定的“十四五” 建设总规模。由此大量挤占能耗指标将对保障重大项目用能,完成能耗“双控”目标造成严重影响。根据近日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对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办理要求如下:

一、对两年内未能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再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

二、除国家战略布局的数据中心项目外,在2022年底之前,珠三角地区不得再办理新建或扩建3000个标准机柜(按照2.5KW/标准机柜进行拆算,下同)以上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如确因企业自用需求新建或扩建数据中心项目(广州、深圳两市3000个标准机柜以下,其他地市1000个标准机柜以下),当地技能审查机关需提供数据中心标准机柜数量等量或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情况报备省能源局;对于数据中心项目规划聚集区,省将综合平衡全省及相关市标准机柜整体规划和产业实际需求办理节能审查。

省能源局将加强对全省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监督管理,对不按上述要求及6月8日全省暂停数据中心节能审查通知下发后受理批复的节能审查项目,予以撤销。同时将适时对全省数据中心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管执法,对于未依法办理节能审查或为落实节能审查能耗指标要求的数据中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未能整改或整改后未能达到要求的数据中心项目,予以关停或淘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8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